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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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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严打涉渔犯罪 化解矛盾(huàjiěmáodùn)纠纷 舟山打造休渔(xiūyú)期海陆空立体防护网 自5月(yuè)1日12时起(shíqǐ),东海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。浙江舟山(zhōushān)万余艘渔船(yúchuán)归港,数万渔民上岸休整。舟山公安以“海上枫桥经验”为引领,深化(shēnhuà)“立体防控、科技赋能、群防共治”工作模式,构建海陆空立体防护网,严打涉渔违法犯罪,化解海上矛盾纠纷,筑牢辖区禁渔期治安防线。 5月13日晚,一次联合行动在舟山国际水产(shuǐchǎn)城打响。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联合普陀区海洋(hǎiyáng)行政执法部门,成立工作专班,重点对水产城内经营户、周边道路、码头进行排查,核实(héshí)渔获物是否有正规进货凭证,是否属于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水产品。此次联合行动中,工作专班共(zhuānbāngòng)查获(cháhuò)违禁渔获物132公斤。 进入禁渔期以来(yǐlái),舟山公安加强对港岙口、码头出海船舶治安检查,严厉打击涉船涉渔类违法犯罪行为(xíngwéi),提升震慑力度。同时,针对(zhēnduì)禁渔期船回港、人上岸(shàngàn)情况,舟山公安依托科技赋能,加强港内治安防范工作,提升打击的精准性,及时侦破船用物资盗窃等涉港涉船案件,进一步净化(jìnghuà)港口治安环境。 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(hóngxiàn)不容(bùróng)触碰!”舟山市公安局海防缉私支队(zhīduì)副支队长管艇说。伏休伊始,舟山公安联合海洋渔业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深入渔港码头(mǎtóu)、水产市场、沿海村居,针对(zhēnduì)船主、船员、涉渔相关(xiāngguān)企业负责人等群体,积极开展法律法规(fǎlǜfǎguī)和安全防范宣传,着力提高(tígāo)渔船民遵规守法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,强化法治意识。针对台风季风险,舟山公安联合应急管理、海事等部门开展防台防汛演练,排查整改船舶锚固、消防设施等方面隐患,确保“船靠港、人上岸、细防范”。 “警用无人机(wúrénjī)巡航发现,有渔船(yúchuán)舱门未关,请立即处理!”日前,普陀区分局沈家门海防工作站民警章华冲收到预警信息后,立即与船主联系,将相关信息录入(lùrù)相关系统,并提醒其提高防盗意识。 面对沈家门渔港“十里船群”的管理(guǎnlǐ)难题,舟山公安创新“海上停车场”管理模式,按船籍、作业(zuòyè)类型划定停泊区域,对在港渔船实行“一船一档”信息化管理。依托相关系统,船舶(chuánbó)进出港报备、人员登记实现全程线上(xiànshàng)办理、违规船舶自动提醒,做到“停泊有序(yǒuxù)、管理有痕、风险可控”。 嵊泗县周边近200平方公里海域被划入长江十年禁渔范围。在嵊泗县枸杞岛(dǎo)贻贝养殖区,嵊泗县公安局创新推行“海洋生态(shēngtài)警长”驻点服务,组织民警指导养殖户安装(ānzhuāng)防盗窃声光报警装置(zhuāngzhì),化解海上养殖区矛盾纠纷23起。 进入禁渔期以来(yǐlái),岱山县公安局组建义警等队伍,深入码头收集、解答、解决渔船民矛盾(máodùn)纠纷、政策咨询,获得群众好评。 渔船民集中上岸后,渔港治安压力(yālì)骤增。去年以来,舟山公安海防工作站建设工作迅速铺开(pùkāi),高标准打造海防工作站5个。 舟山公安成立以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民警徐海东名字命名(mìngmíng)的“徐海东调解(tiáojiě)工作室”,快速解决矛盾纠纷,有效维护(wéihù)各方利益,全力维护辖区稳定。 (记者(jìzhě) 谢佳 通讯员 王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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